因长期未建设,荥阳拟收回2宗建设用地

近日,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,拟收回豫龙镇郑上路北侧赵家庄二组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,合计42.569亩。


拟收回公告
  
河南省沈丘县动物药品厂:
  
  你单位于1998年在我市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宗,地块位于荥阳市豫龙镇郑上路北侧赵家庄二组,面积25.97亩,批准文号为荥阳市〔1998〕荥土建字第0005号《建设用地批准书》。截至目前,该宗地处于未建设状态。
  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五十八条和荥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〔2020〕4号会议纪要;经报请荥阳市人民政府(荥政文〔2021〕128号)批准,现拟收回河南省沈丘县动物药品厂批准文号为荥阳市〔1998〕荥土建字第0005号《建设用地批准书》的(划拨)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。
  
 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,亦无法通过直接送达、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有关文书。根据《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二条之规定,将上述内容予以公告送达。
  
  如有异议,请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到我局412室提出听证申请,进行陈述、申辩或者说明情况。我局将依照《国土资源听证规定》依法组织听证。逾期未提出的,视为放弃听证。
  
 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
  
  联系人:聂晓联系电话:0371-64652175
  
  地址:荥阳市荥泽大道与康泰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12室
  
  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  2021年11月13日
  


拟收回公告
  
郑州豫石加油站:
  
  你单位于1998年在我市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宗,地块位于荥阳市豫龙镇郑上路北侧赵家庄二组,面积16.599亩,批准文号为荥阳市〔1998〕荥土建字第0004号《建设用地批准书》。截至目前,该宗地处于未建设状态。
  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五十八条和荥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〔2020〕4号会议纪要;经报请荥阳市人民政府(荥政文〔2021〕128号)批准,现拟收回郑州豫石加油站批准文号为荥阳市〔1998〕荥土建字第0004号《建设用地批准书》的(划拨)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。
  
 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,亦无法通过直接送达、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有关文书。根据《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二条之规定,将上述内容予以公告送达。
  
  如有异议,请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到我局412室提出听证申请,进行陈述、申辩或者说明情况。我局将依照《国土资源听证规定》依法组织听证。逾期未提出的,视为放弃听证。
  
 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
  
  联系人:聂晓联系电话:0371-64652175
  
  地址:荥阳市荥泽大道与康泰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12室
  
  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  2021年11月13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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