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河南省“十四五”民政事业发展规划》印发,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

民政工作关系民生、连着民心,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、基础性工作。近日,河南省民政厅印发《河南省“十四五”民政事业发展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明确了“十四五”时期河南省民政事业发展主要目标、重要任务和重大举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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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规划》,“十四五”民政事业发展主要目标:到2025年,全面建立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,民政事业发展水平稳步提高,人民群众享有更高质量的民政服务。


加强行政区划制度建设。深入贯彻落实《行政区划管理条例》《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》,不断规范完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专项制度,提升行政区划设置的科学性、规范性、有效性。

做好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研究。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、促进中部崛起国家战略,立足我省城镇化建设需求,坚持审慎与稳妥,综合经济与政治,统筹发展与安全,立足历史与现实,兼顾当前与长远,协调局部与全局,考量必要与可行,深化研究论证行政区划设置方案,做到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科学有序推进。

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。围绕更好发挥国家中心城市、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,适时优化行政区划设置,推动市辖区合理布局,实现功能分区、彰显特色,充分发挥行政区划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。支持中原城市群区域中心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发展建设。通过撤县设区或市辖区结构规模调整等方式,解决“一市一区”、“市县同城”、发展空间不足、市辖区规模设置不合理等问题,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。综合考虑城镇化水平、经济发展水平、公共服务水平、资源环境和城市建设水平,兼顾县域特色和地区发展差异,积极培育发展壮大县域人口规模,根据发展形势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县撤县设市,稳妥增设中小城市,不断完善现代化城镇体系,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、就近城镇化,提升县域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。按照《河南省设立镇标准》《河南省设立街道标准》有关要求,依照“成熟一个、发展一个”原则,稳步优化乡镇规模结构,推进符合设镇、设街道条件的乡镇撤乡设镇、撤镇(乡)设街道,助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。

强化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。压实工作责任,健全工作机制,加强跟踪评估,切实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“后半篇文章”,确保实现行政区划调整预期效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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